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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

关于印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十坚持十严禁”》的通知

绵委发〔2015〕7号

科技城党工委,各县市区委,各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坚持十严禁”》(以下简称《十坚持十严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十坚持十严禁》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为谱写中国梦绵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绵阳市委

                                              2015年4月17日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坚持十严禁”

为深入贯彻中央从严管党治吏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从严治党《决定》和“两个意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见川委发〔2015〕6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形成推动中国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和科技城建设的强大思想动力,结合实际,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坚持十严禁”。

一、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严禁动摇政治立场、丧失党性原则。坚守共产党人崇高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涵实质,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表率;牢记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防止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盲目附和错误政治观点;坚决反对把学习当成负担,摆样子、应付了事、浅尝辄止,学而不信、学而不化、学而不用;严禁脱离基层、远离群众、与民争利,宗旨意识淡薄。

二、坚持讲纪律守规矩,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必须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决不允许对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妄加评论,编造、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听信、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坚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搞非组织活动,不得在组织作出决定后发牢骚、闹情绪、撂担子、唱反调。

三、坚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禁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主题,增强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坚持党内同志一律平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制度约束;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敢于揭短亮丑。严禁把党内组织生活混同于一般工作会议,等同于群众性活动;坚决反对“一团和气”的好人哲学,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评功摆好、相互吹捧的总结会。

四、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严禁家长作风、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持党委(党组)会和党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必须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负责同志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工作敢于拿出意见,对分管外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严禁搞家长制、“一言堂”,坚决防止个别酝酿变成私下授意、会议讨论变成简单通过、集体决定变成主要负责同志定调;应由党委(党组)会和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以“领导小组”、个人或少数人、领导圈阅决定等方式作出决定;坚决防止该集中的不集中,只议不决,决而不行或打折扣。

五、坚持团结正气,严禁拉关系扯圈子、互相掣肘拆台。坚持五湖四海、开放包容,自觉抵制“袍哥文化”“勾兑文化”等封建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党员干部要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同志之间应真诚相待、相互信任。严禁借同学、老乡、战友等名义拉关系扯圈子;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决不允许搬弄是非、匿名诬告、造谣中伤。

六、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禁违规操作、带病提拔。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三重”导向,注重从基层、经济建设主战场、党建工作主阵地和急难险重一线培养选拔党和事业需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省委“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六个坚决调整”和市委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五个办法”。严禁随意减少、简化、变通干部选任程序和环节,该由上级决定的事项决不能擅自做主,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切实做到信访举报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个人报告事项没有核查不放过、干部档案信息没有查明不放过,对有影响任用事项的坚决“放下”。

七、坚持务实重行,严禁心浮气躁、弄虚作假、为官不为。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群众意愿和基层创造;坚持弘扬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主动作为、坚守岗位。严禁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只务虚功、不做实事,只“挂帅”、不“出征”;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坚决反对为官不为、精神不振、不在状态,碰到困难绕道走,遇到矛盾向下推,在其位不谋其政。

八、坚持廉洁从政,严禁特权例外、谋取私利。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规定,坚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扎紧制度笼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禁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做只表态、不行动的表面功夫;坚决防止特权思想,决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的权限,侵犯集体和他人的权限;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干涉和插手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其他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九、坚持厉行法治,严禁以权压法、法外行权。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知晓为官做事的基本尺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身作则推动法治绵阳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摒弃人治思想、长官意识,坚决反对不屑学法、心中无法;严禁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严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外行权扩权。

十、坚持聚精会神抓党建,严禁抓而不实、错位缺位。自觉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重选拔任用、轻教育管理,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禁考核走形式,问责不到位、追责不落实。